近日,衡阳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人员随机实地检查全市各地农贸市场、渔具店、餐饮企业等,通过询问经营户进货来源等方式,重点检查是否有非法捕捞的野生鱼市场交易等情况,并向经营户宣讲长江流域禁捕政策,要求经营户不采购和销售水生生物保护区和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不采购和销售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不以野生或江鲜为噱头进行宣传。不仅如此,该局还依法检查渔具店,严禁销售“绝户网”、“电毒炸”等非法捕捞工具,并对经营者宣讲了相关政策规定。检查中还对渔具店售卖的地笼等禁用渔具进行扣押,对部分餐饮店招牌中含有“河鲜”“野生鱼”等进行拆除。
此次专项行动自本月开始至2021年6月底前结束。重点内容是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对水产品生产企业、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服务单位等经营者的监管力度,斩断非法捕捞渔获物销售渠道。同时,把好准入关和整改关,对今后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江鲜”“捕捞”等不符合禁捕退捕有关政策规定字样的企业,一律不准登记;对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捕捞”“江鲜”“水产”“渔港”等餐饮、水产品销售等市场主体,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工作。同时,加强电商平台售卖“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行为监管,杜绝非法捕捞渔获物的网络销售;加大广告监管力度,严禁发布有关捕捞、出售、购买、运输、转让、加工消费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违规广告。对未经批准、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出售、购买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从重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