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区一些地方发生因误食有毒野生菌、生吃海产品、直接饮用未经消毒或煮沸的水、使用受病菌污染井水加工制作食品等引起的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确保公众饮食安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就防范夏季发生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出如下风险提示:

一、不采摘、不加工、不食用有毒野生蘑菇、野生菌和不能确定安全的不明野果、野菜。

二、不喝未经消毒和煮沸的生水,不使用未经消毒的井水等自备水源加工制作食物。

三、不在《食品经营许可证》中无“生食类食品”经营范围的餐饮店生食生蚝等海产品。

四、不吃未经重新煮熟热透的隔夜饭菜和熟制后至进餐超过2小时的食物。

五、进食后,一旦出现头昏、恶心、胸闷、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肢体麻木、全身乏力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的,应立即采取催吐等措施,并就近到医疗机构诊治,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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