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对食品流通环节涉及的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糖果制品、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9大类食品开展监督抽检1376批次,检出合格1356批次,不合格20批次。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1、长沙市开福区田望生鲜店经营的食用农产品红柿椒(辣椒),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长沙市开福区田望生鲜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2、湖南梅尼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天鸿店经营的食用农产品乡里鲜鸡蛋,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湖南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开福店经营的食用农产品鲜鸡蛋(白壳),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梅馨蔬菜店经营的食用农产品长豆角,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克百威、灭蝇胺、灭多威、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宁乡洪湘宁蔬菜店经营的食用农产品红椒,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克百威、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6、长沙市岳麓区杨建新肉食店经营的食用农产品前腿肉(猪肉),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7、长沙高新开发区雷锋镇梦琪海鲜店经营的食用农产品黑鱼,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8、杨端强-长沙市雨花区正园集贸市场11号摊位经营的食用农产品大红椒,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9、浏阳市永安镇应忠蔬菜配送店经营的食用农产品长豆角,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甲胺磷、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0、浏阳市永安镇应忠蔬菜配送店经营的食用农产品大红椒,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1、陈玉林-湖南省浏阳市龚家桥筱水农贸综合市场摊位经营的食用农产品长豆角,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甲胺磷、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2、长沙市天心区陈海蔬菜店经营的食用农产品大红椒,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3、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肖爱军蔬菜店经营的食用农产品大红椒,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4、长沙市望城区淳畅蔬菜摊经营的食用农产品四季豆,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5、陈志军(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荷晏农贸市场A12号)经营的食用农产品黄鸭叫,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6、陈志军(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荷晏农贸市场A12号)经营的食用农产品鲫鱼,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7、长沙县泉塘彭爱祥水产品店经营的食用农产品鲈鱼,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8、刘霞-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赤新路集贸市场经营的食用农产品鲈鱼,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9、宋湘纲-湖南省浏阳市金沙北路农贸市场C栋6号经营的食用农产品鳝鱼,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恩诺沙星、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0、长沙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华创分公司经营的食用农产品青豆角300g(豇豆),经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投诉举报热线“12315”进行举报。

特此公告。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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