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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6月30日电 (记者乔业琼)6月29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公布《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以及《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谈判药品续约规则》《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标志着今年医保目录调整工作正式启动。
根据工作安排,2022年国家药品目录调整分为准备、申报、专家评审、谈判/竞价、公布结果 5 个阶段,11月公布药品目录调整结果,印发关于目录调整的文件,发布新版药品目录。
据悉,自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连续4次开展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累计将250种药品通过谈判新增进入目录,价格平均降幅超过50%。2021年,协议期内221种谈判药报销1.4亿人次,平均实际报销比例68.7%。通过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年内累计为患者减负1494.9亿元。
附件1: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pdf
附件2: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pdf
2-1.申报药品摘要幻灯片要求.pdf
2-2.申报药品摘要幻灯片示例1(含经济性).pdf
2-3.申报药品摘要幻灯片示例2(不含经济性).pdf
附件3:谈判药品续约规则.pdf
附件4: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