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18日电 (记者乔业琼)模糊语言、突出不同颜色或者不事先告知收费等方式误导消费者购买其搭售商品或服务……针对互联网消费捆绑搭售问题,近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委托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开展了相关调查。

体验调查结果显示,随着《电子商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以往比较突出的默认勾选等捆绑搭售问题得到了明显改善,但误导消费者购买其搭售商品或服务又有了新套路。在本次体验的35个调查样本中,有11个样本涉嫌通过突出不同颜色的方式误导消费者购买搭售商品或服务,有6个样本涉嫌通过模糊语言误导消费者购买搭售商品或服务,有2个样本涉嫌没有事先告知误导消费者选择收费项目。

套路一:利用不同颜色、字号、形状等方式误导

在35个体验样本中,有11个样本涉嫌通过不同颜色、字号等方式误导消费者购买搭售服务或商品。

其中,大部分平台在购买保险或其它增值服务弹窗中,将“放弃”“不需要”按钮设计为普通浅灰色或白色,而把“购买”“继续订购”按钮设计为醒目颜色或加大字号,可能误导消费者做出错误选择。

还有部分平台将收费项目的选择按钮设计为醒目的深色,而其它不选择的按钮则设计为不显眼的白色,可能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套路二:利用模糊语言误导

在35个体验调查样本中,有6个样本涉嫌通过模糊语言误导消费者购买其搭售商品或服务。

例如,有的平台用“添加保障”代替“购买保险”,有的平台用“享受立减”代替“购买保险”,有的平台用“放弃优惠”代替“不买保险”。类似模糊语言可能对消费者造成误导,需要引起重视。

套路三:直接搭售收费服务项目

体验调查结果显示,体验人员在部分平台体验订购火车票时,填写乘车人信息后,发现可以选择座位,但没有提示需要收取相关费用。而体验人员选择座位后,票价自动增加了6-10元的“人工审核服务”。

类似收费项目没有事先明示收费标准,导致消费者在不充分知情的情况下选择了收费项目,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针对以上问题,北京市消协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建议相关企业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商品或服务信息。企业应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商品或服务信息,如果通过搭售方式销售商品或服务的,一定要事先告知收费标准及相关信息,不能通过不同颜色、字号或模糊语言等方式误导消费者购买搭售商品或服务。

二是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搭售行为的法律属性和边界。目前法律并未禁止所有搭售行为,但强制捆绑搭售行为显然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完善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商家搭售行为的法律属性和法律边界,为经营者划定搭售行为“红线”,也为监管部门提供明确具体的执法依据。

三是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针对少数企业在《电子商务法》实施之后,仍然通过模糊语言、突出不同颜色或者不事先告知收费等方式误导消费者购买其搭售商品或服务的行为,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违规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捆绑搭售行为,要依法给予严厉处罚。同时引导和督促企业改变靠捆绑搭售实现盈利的商业模式,诚信守法经营。

四是建议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商品或服务时,要选择正规渠道,仔细查看交易规则和商品或服务的说明信息,尽量避免因不小心或识别不清而选择了不需要的搭售商品或服务。如果遇到默认勾选收费项目或其它强制捆绑搭售问题时,要及时保存好相关证据,与商家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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