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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就青岛官方通报的“生猪肉被检出违禁药物五氯酚酸钠”一事,发布公告声明回应,公告内容如下:

近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市北区泰和顺海鲜苑抽检时,标称为我公司生产的猪肉产品检出五氯酚酸钠。对此,我公司高度重视,并立即开展调查,调查结果为:青岛市北区泰和顺海鮮苑冒充我公司产品参与抽检。

(1)我公司与青岛市北区泰和顺海鲜苑无直接业务往来。经进一步核实,我公司青岛市总代理商青岛栾焕新商贸有限公司,早在2022年3月21日己终止与其业务合作。终止合作后,我公司未向青岛市北区泰和顺海鲜苑提供任何产品合格证明。

(2)通告发出后,我公司对通告标示的6月10日产品进行回溯,结果显示,产品出厂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检验检疫标准。

青岛市北区泰和顺海鲜苑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我公司形象,扰动了正常的消费市场秩序,我公司己采取相关措施追究其法律责任,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龙大美食声明

图片来源:龙大美食官网

公开资料显示:五氯酚酸钠(即五氯酚钠),用作落叶树休眠期喷射剂,以防治褐腐病,也用作除草或杀虫剂、触杀型灭生性除草剂。2019年12月27日,五氯酚酸钠被列入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

FoodTalks公司库显示: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002726)成立于2003年7月,曾用名为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烟台龙大肉类加工厂创办于1996年,后于2010年完成股份制改革并成功上市。龙大美食的业务涵盖生猪养殖、屠宰分割、熟食制品、食品安全检测、国际贸易等肉食品产业链上下游,是一家从事肉食品屠宰与深加工的肉食品加工企业。

,作者:陈陈,转载请联系Kiki(微信:Lynn-FB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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