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抽检,抽取肉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罐头、水产制品、餐饮食品、调味品、乳制品、豆制品、糕点和食用农产品等15大类食品988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餐饮食品、豆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3大类食品10批次样品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资料图】

一、盐城市滨海县东坎街道韩立文烧饼店销售的油条(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淮安市江苏商联超市有限公司汇达店销售的糯米蛋糕(自制),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扬州市宝应好益多百货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销售的长豆(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常州市溧阳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鲫鱼(淡水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泰州市泰兴市人人乐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笨笨虎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重庆金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菇豆干(五香味),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旭贵餐饮店使用的调料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苏州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第二分公司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徐州市沛县刘元美小吃店使用的碗(餐馆自行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南京市鼓楼区瑜龙蔬菜店(美团网)销售的老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宿迁市宿城区汇好嘉水产品店销售的皮皮虾,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表。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附件2+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合格产品信息.xlsx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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