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饮料、方便食品、粮食加工品、罐头6大类食品125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饮料、方便食品4大类7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微生物污染、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重金属污染、农药残留超限值的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资料图】

一、西安脍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三文鱼(自制),1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窑洞干羊肉剁荞面馆销售的碗托,1批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三、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西安市西二环分公司销售的鲜鱿鱼,1批次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四、陕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西安小寨西路分公司销售的豇豆,1批次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五、标称旬邑豳池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1批次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西安市高陵区周家综合商店销售的标称西安格格净化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秦麓山泉牌秦麓山泉(饮用纯净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七、标称清涧县京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张京风+图形+拼音牌油茶,1批次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富平县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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