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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举报渠道,建立监管长效机制。积极向群众广泛宣传豆芽生产中各类违法添加的特征及危害,在销售和进货过程中出具和索取合法有效证照复印件和信息齐全真实的销售票据,确保证照票据和实物来源相符,做到产品源头可溯、流向可查。引导豆芽生产经营者认真履行食用农产品安全责任和社会义务。
开展入户检查,引导落实责任。检查中执法人员开展了《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讲解,传达了《关于开展食用豆芽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增强了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