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官渡区印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政策措施》),围绕加快培育主导产业、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强化创新驱动,出台70条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助推高质量建设昆明城市新中心。
《政策措施》从招商扶持、培育补助和产业配套3大维度,共分成4大板块15个单元70条政策措施。其中,第一板块“加快培育主导产业”部分,主要围绕促进数字经济、总部经济、文旅健康和服务贸易4大重点产业发展,从企业招引、发展贡献、项目落户、产业链打造、楼宇配套、物业补助、园区建设、对外开放合作、品牌打造等各环节要素提出22条措施,围绕企业和项目招商、落地、入驻、运营、管理、配套等全生命周期提供高品质和精准化服务;第二板块“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部分,主要围绕推动工业、绿色农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建筑和房地产及人力资源服务业等企业升规入统、提质升级和联动发展,打造高端特色楼宇和强化金融要素保障,通过鼓励“分转子”和建立健全产业链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提出28条措施,覆盖官渡区广大行业企业发展领域,凸显政策普惠优势;第三板块“强化创新驱动”部分,主要围绕企业专精特新、创新创业、研发投入、开放合作、平台建设、人才招引、成果转化及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提出14条措施,对重视科技研发创新和知识产权运用保护的企业给予针对性扶持;第四板块“附则”部分,提出6条措施,明确政策适用范围和对象、规范政策兑现流程和兑现原则。
据了解,此次制定出台70条政策措施,适用范围为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域,其他官渡区下辖街道办事处参照执行(不包括阿拉街道及大板桥街道);适用对象为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域内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且依法纳税市场主体;政策兑现所需资金由区级财政统筹安排,具体流程包括企业申报、筛选初审、会同审查、公示公告、上级审定、资金拨付6个环节;《政策措施》明确“就高不重复”“叠加不突破”、一事一议等相关兑现原则,执行期限为政策发布之日起试行两年。
在资金扶持方面,官渡区优先将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促进重点企业、重点产业快速发展。全年安排发展扶持预算资金11650万元,其中,旅游发展扶持专项资金1000万元,文化扶持专项资金1000万元,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8350万元,招商引资奖励补助资金1300万元。(记者:杨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