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发布《云南省“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全省城镇新增就业250万人以上,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城镇就业比重不断提高,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比逐步扩大,就业结构持续优化。继续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拓宽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就业空间

为促进就业扩容提质,云南省将通过采取稳定经济增长扩大就业、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就业、持续扩大服务业就业、扩展农村就业空间、壮大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促进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创业、支持鼓励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实施特殊类型地区就业促进行动、壮大县乡村促就业内生动力等系列举措,推动形成高质量发展与就业扩容提质互促共进的良性循环。

其中,在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增加就业方面,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现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努力扩大就业岗位供给,提升岗位质量。到2025年,全省市场主体数量达到614万户以上,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130户以上,新增市场主体提供就业岗位达到800万个左右。

在持续扩大服务业就业方面,将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和消费升级需要,构建优质高效、结构优化、竞争力强的服务产业新体系,为劳动者就业提供更大空间和更多选择。稳定开发社区超市、便利店、社区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岗位,充分释放服务业就业容量大的优势。同时,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提升农业价值链,吸纳带动更多就业。拓宽农村电子商务、乡村休闲旅游、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等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就业空间,吸纳更多农村劳动力就业。

巩固提升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主力军”作用,全面落实减负、援企、稳岗、扩就业政策,着力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支持鼓励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促进个体经营发展,推动社区、批发市场、现代商圈、特色街区等各类小店集聚区建设,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开办小微实体;扩大非全日制就业,促进保洁绿化、批发零售、家政服务、建筑装修等行业提质扩容;支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加快推动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线上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在线娱乐等行业发展,为劳动者平台就业、居家就业、远程办公、兼职就业创造条件。

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针对高校毕业生,将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计划,到2025年,累计培训10万人次以上。实施就业帮扶计划,继续开展“云南省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实施云南省青年就业见习“提质增效”行动计划,每年组织以不少于10000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群体的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实施就业启航计划,对城镇长期失业青年开展实践引导、分类指导和跟踪帮扶,促进其进入市场就业。

针对退役军人,实施“兵支书”培养计划和退役士兵“村官”培养工程,推动退役军人在乡村就业。

将广泛开展区域间、国际间劳务协作,健全劳务输入集中区域与劳务输出省份对接协调机制,加强劳动力跨区域精准对接,发展劳务组织和经纪人,有序组织输出地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继续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完善城乡双向流动的户口迁移政策,确保外地和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一视同仁,推动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具有落户意愿的农业转移人口便捷落户。

对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细化服务,加强就业帮扶效果的跟踪与评估,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收入增百计划”,力争2021年起,每年全省农民工月均务工收入增加200元以上。到2025年,全省农民工月均务工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全省省外劳动力转移数量突破400万人,全省省内县外劳动力转移数量突破350万人。每年扶持农村劳动力创业人数不低于当年扶持创业目标任务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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