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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记者从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园区管委会获悉,近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评审,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入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名单。目前“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核准使用酒庄(企业)已增至39家,正在申请的酒庄(企业)有近30家。
据了解,宁夏2021年印发《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对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和管理进行了规范。其中明确规定,凡位于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范围内,符合《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技术标准体系》或《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经公告或备案,且符合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企业、酒庄准入条件,生产葡萄酒80%原料来自企业自有管理基地,20%原料可以在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内调剂,有生产车间、有酒庄、有自主品牌的企业,方可申请使用“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地理标志不仅是地方标志,也是质量标志、信誉标志。统一和规范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管理使用,对保证贺兰山东麓葡萄酒的质量和特色,提升品牌知名度,强化产区行业自律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闫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