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防贫综合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对出险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防返贫监测线的部分增加收入损失补偿。
同时,《通知》提出将防贫综合保险保费降至9.8元/人,下降11%,其中对监测帮扶对象以及相对稳定脱贫户实行财政兜底,对其他农村户籍人口则引导自愿参保,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防贫综合保险是我省2020年初启动的创新险种,启动当年已基本覆盖全省。该保险聚焦“因病、因灾、因意外”三大致贫、返贫因素,立足“未贫先防”和“扶防结合”的要求,探索建立起“政府引导、保险托底、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创新扶贫模式,与现有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相关政策形成合力,最大限度降低返贫率、致贫率。
两年来,我省稳步推进防贫综合保险各项工作。2021年省委、省政府将全省推广试行防贫综合保险列为“为民办实事”事项。防贫综合保险开展以来,累计承保约839万人次,赔付金额超67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