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加强服务引导与政策宣传,指导企业进行注册品种转备案和原料目录中品种备案。目前,我市15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共有105款保健食品品种,其中注册类品种72款、备案类品种33款,注册备案品种数量全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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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服务引导,新政策助力保健食品备案


(资料图)

当前我国对保健食品实行注册与备案管理双轨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保健食品注册管理以及首次进口的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备案管理。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健食品备案管理。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辅酶Q10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公告》规定,辅酶Q10、破壁灵芝孢子粉、螺旋藻、鱼油和褪黑素五类保健食品从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申请注册调整为可以以备案制保健食品的形式向省级市场监管机构申报。此项政策实施以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一企一策”、精准帮扶,积极引导,我市企业积极申报,已有10款产品获得备案,占全省数量的71.43%,其中鱼油为原料的产品1款(功能是辅助降血脂),以辅酶Q10为原料的产品3款(功能是增强免疫力和抗氧化),以褪黑素为原料的2款(功能是改善睡眠),以破壁灵芝孢子粉为原料的产品4款(功能是增强免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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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督管理,从源头保证产品合法合规

我市现有保健食品产品105款,其中,硬胶囊剂42款、片剂35款、软胶囊11款、粉剂9款、口服液5款、酒剂2款、颗粒剂1款。为提升监管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大连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风险与信用分级监管工作单》,根据企业在产品种的不同生产工艺、功效成分及关键质量控制点,制定质量安全风险控制和化解措施。同时对在产品种开展标签、说明书专项整治,检查在产品种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或备案的标签说明书是否一致,是否存在非法宣传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等行为,从生产源头上保证出厂产品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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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会监督,注册备案品种实现全部公示

目前,为规范特殊食品注册或备案信息公示工作,我市建立了信息公示常态化机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注册及备案的品种信息(包括说明书、标签、产品类别等内容)全部进行了公示,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可登录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查询,网页链接为:

http://lnfwm.lnspaq.com/gs/BeiAn2022_Shi_list.aspx信息公示常态化机制建立展现了企业对产品真实信息的自我声明,提高了企业诚信自律意识,推动社会共治。

下一步,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以“四让”愿景为引领,指导企业建立并有效运行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服务引导企业提升注册与备案水平,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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