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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坚决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聚焦聚力乡村治理难点问题,严厉打击各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巩固扩大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成果。2020年以来,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行政处罚案件7472起。
紧扣重点 精准打击
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打击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等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流通领域“瘦肉精”专项监督抽检,严厉查处牛、猪、羊等肉类食品安全隐患;重点整治不合格食用植物油,对检查发现的 65 家违法主体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严厉查办南宁市某单位销售添加使用禁限用药物案件,百色市依法查扣过期食品403公斤,河池、贵港等市查办一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案件。
紧盯风险 深化治理
以“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为抓手,将农村假冒伪劣整治作为八大整治重点之一,紧盯农村市场薄弱环节开展风险排查整治,建立风险问题清单并逐一整改落实,坚决彻查和消除农村食品安全隐患。2022年1-7月,全区累计检查食品销售经营者11.56万户,检查覆盖率42.03%,累计发现完成处置风险问题4580个,完成食用农产品快检近55万批次的监测任务,禁止入场销售问题食品4500余批次。
紧密联动 形成震慑
自2020年起,切实加强与农业农村、公安、商务、供销合作社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和工作协作,联合印发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优化资源共享,形成执法合力。进一步强化行刑衔接,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6起,目前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案件59起。2021年,组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罚没物品集中统一销毁活动,让群众切身感受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的成果。
紧抓创建 提升质量
依托食品安全示范引领和诚信经营规范创建活动,助推农村食品安全质量提升,着力改善农村食品流通模式,进一步规范全区农村食品市场秩序,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截至2022年7月底,全区建立农村食品统一配送渠道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90个,开展规范化建设的农村食品经营店37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