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广东省人力资源研究会

2023年度会费的通知


(资料图片)

各会员单位:

为确保广东省人力资源研究会日常运转,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更好地向广大会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现根据《广人会﹝2021﹞3月21号广东省人力资源研究会章程》文件规定收取2023年度会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一)会长单位、常务副会长单位、监事长单位、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0元;

(二)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8000元;

(三)常务理事、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

(四)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

二、缴纳方式

请各单位按照所任级别标准,于2023年5月30日前通过支票、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缴纳会费。

收款单位:广东省人力资源研究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番禺大学城支行

银行账号:682162750760

汇款请备注:“单位名称+2023年度会费”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彭洁红

020-29821789、18902308337

陈洁

020-29821789、18142892124

联系地址:广东省人力资源研究会秘书处(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894号国际科贸中心B2栋402号房自编407)

备注:我会在收到会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开具广东省财政厅印制的电子版《广东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如逾期未收到电子收据,请及时与我会联系。

衷心地感谢各单位多年以来给予我们始终如一的支持和信任!祝您及贵单位全体员工工作顺利,幸福安康!

广东省人力资源研究会

2023年4月10日

实习编辑:曾慈倩

审核:陈洁

广东省人力资源研究会

广东省5A级社会组织

【会员情况】共有会员单位900余家,个人会员1500余人,会员总数达4000余人

【二级机构】汇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劳动关系、生涯教育、人力资源管理师、产教融合协同创新、党建与宣传、员工后勤保障等多个专业委员会;在广州、深圳、珠海、东莞、番禺、中山、佛山、清远、粤西、花都、开平、梅州设立地方代表处

【主要服务】我会目前业务聚焦在会员发展与服务、编辑出版、政府课题研究、人才培训、招聘考务、企业咨询顾问、校企合作、高端论坛、标杆企业参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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