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1月4日电(记者李浩)西安市公安局4日公布了4起涉疫情违法案件,其中包括1起诈骗案、2起寻衅滋事案以及1起扰乱公共秩序案。
在通报的诈骗案中,龚某伙同平某以村委会疫情防控名义,使用绳索在鄠邑区某村道路设置路卡,向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用240元。公安机关对龚某、平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通报中2起寻衅滋事案也受到社会关注。禹某在微信群内使用侮辱性语言发表数条不当言论,该段聊天记录扩散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公安机关对禹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秦某在微信群内使用侮辱性语言发表不当言论,孙某利用秦某的聊天记录有意误导舆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对秦某、孙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此外,吉某与某医药公司因购买口罩时发生纠纷,遂虚构发布“花费2400元购买到捐赠抗疫物资”的视频,经查视频所拍摄的抗疫物资系该医药公司准备捐赠的物资,与向吉某销售的货物无关。吉某虚构事实,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