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食河豚,焉知鱼味。每年3月至5月,是河豚最肥美的季节,也是河豚毒性最强、食客易中毒的高发期。近期广东揭阳2人因河豚中毒而死亡的悲剧,令人唏嘘!记者调查发现,一些餐饮店会用“大巴鱼”等代称河豚逃避检查。
遇到这种鱼要当心!
3月22日,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反映:辖区内一家饭店销售活河豚。执法人员接到线索后,立即来到该饭店进行核实。
饭店管理人员表示,店里经营的鱼,只有一种名为“大巴鱼”的鱼类,并没有河豚。但是经执法人员确认,店长口中的“大巴鱼”其实就是河豚。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为逃避检查,大多数饭店都以“大巴鱼”“小巴鱼”“气泡鱼”等来代称河豚。执法人员表示,该饭店管理人员未能提供有效的河豚进货凭证票据,对此已立案调查。
根据2016年国家农业部和食药监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豚和养殖暗纹东方豚加工经营的通知》,目前只有养殖的红鳍东方豚和暗纹东方豚才允许加工食用。
而对养殖河豚加工企业也非常严格,加工企业应当有经备案的河豚鱼源基地,具有河豚加工设备和技术人员,具备专业分辨河豚品种的能力,熟练掌握河豚安全加工技术。此外,要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
鲜活的河豚不允许卖给饭店
“养殖河豚虽然在养殖过程中已将河豚毒素降到最低,但不排除体内仍含有毒素,真正安全的河豚,应是从备案的养殖企业出来的河豚,并且经具备相应条件的企业加工后,进行预包装后才可以销售,所以鲜活的河豚是不允许卖给饭店的,饭店自行处理河豚,对于消费者来说存在很大的风险。”执法人员表示。
那么消费者该如何确定自己购买的河豚是安全的?按照要求,河豚加工产品应当包装,包装上附带可追溯二维码,并标明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原料基地及加工企业名称和备案号、加工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检验合格信息等。河豚加工产品应使用统一式样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