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今年我市将引导一批具备条件的小作坊规范取证,推动符合条件的小作坊转型升级为食品生产企业,探索与旅游相结合建立一批特色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对符合小作坊食品品种目录要求的,今年底前未取得相应许可证书的无证生产加工户,不得从事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活动。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各项部署,市市场监管局已下发通知,将推行完善小作坊分类登记建档、倒逼督促小作坊规范取证、开展小作坊监督检查抽检等措施,防范化解小作坊食品生产安全风险,保证食品安全。
据了解,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结合日常监管工作采取从农贸市场、商超、学校、食堂和餐馆酒楼等食品流通餐饮环节倒查的方式,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一步开展排查登记,查清其从业人员、厂址及面积、产品及规模、工艺及配料、包装方式、生产方式、销售区域等基本信息。
按照要求,小作坊食品品种目录内的无证生产加工户必须在今年底前取得相应许可证书,否则不得从事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活动。对小作坊食品品种目录外的无证生产加工户,做好登记并按小作坊管理要求加强检查,为我省小作坊“负面清单”管理改革做好准备。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以节日期间传统热销小作坊食品为重点,以监督抽检为重要手段,对生产条件恶劣等不能保证食品安全的小作坊,对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两超一非”违法违规的小作坊,对生产《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明确禁止生产的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饮料、即食罐头、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保健食品等高风险食品和非传统食品的小作坊,以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通知》还提出,小作坊规范提升要在检查整治的基础上,做好调查研究,协同农业、商务和旅游部门积极探索小作坊食品与旅游产业发展相结合的新路子,积极培育小作坊地方特色食品品牌,推动当地政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特别是与旅游相结合,建设特色旅游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园区、小作坊食品集中加工区等集中区管理模式,并将食品小作坊改造提升纳入美丽乡村和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