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金融监管局会同财政部厦门监管局、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厦门银保监局、厦门证监局出台《金融支持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具体通过加大信贷投放、鼓励专项优惠、拓宽融资渠道、优化服务环境等四方面十二条举措,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部委及省委省政府最新政策内容,并结合厦门实际情况,为实体经济提供有力有效的金融支持。
据市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措施》涵盖银行、保险、资本市场、地方金融组织领域的金融服务。其中,在之前出台的纾困政策基础上,《措施》专门新增了针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营商环境等领域的措施,更进一步推动金融资源为实体经济赋能,促进我市经济提质增效稳增长。
加大信贷投放
安排不低于5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资金
在信贷投放方面,《措施》明确要推动信贷投放实现稳中有增,做好货币信贷政策的贯彻实施,确保普惠小微贷款增速、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绿色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其中,首次提出对重点支持企业和项目实施名单制管理,通过“白名单”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对接融资需求。
同时,《措施》特别提出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安排不低于5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资金,发挥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作用,重点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零售商贸、交通物流、文化旅游、住宿餐饮等行业和企业的支持力度。发挥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作用,按辖区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包括通过延期还本付息形成的普惠小微贷款)的2%提供资金支持。
“今年再贷款再贴现资金相较去年有明显增加,切实为我们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增强了信心和动能。”该负责人这样表示。
鼓励专项优惠
延期贷款不影响征信、免收罚息
除了真金白银的大力投入之外,《措施》还提出多条举措为企业减负。包括引导金融机构减费让利,发挥LPR改革效能,巩固一般贷款利率和普惠小微贷款利率稳中有降成果,鼓励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和企业阶段性实行更优惠利率和服务收费。
同时,鼓励实施延期还本付息,支持金融机构与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货车司机等相关人群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贷款的延期还本付息方式,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为响应央行的最新政策,我们在《措施》里特别强调‘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可以说,很大程度上,让市场主体能更安心地经营。”该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
此外,《措施》还专门提出将进一步简化应急还贷资金申请流程,充分发挥财政贴息、技术创新基金、纾困基金、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等政府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拓宽融资渠道
支持相关企业免除上市相关费用
为了帮助企业通过多元化的渠道获得资金,《措施》提出优化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功能,支持相关企业根据规定免除上市相关费用,推动企业赴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鼓励市场主体利用债券市场创新品种扩大债券发行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法人金融机构发行专项金融债券。
同时,明确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效能,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见贷即担”批量业务合作,担保费率不超过1%,并取消反担保要求。
在此基础上,《措施》还专门针对国民经济重点领域提出加大支持力度,创新乡村振兴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企业科技开发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提高制造业贷款占比,做好绿色融资企业、项目的融资对接,加大对产业链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重点项目的支持,鼓励政策性银行和保险公司发挥长期资金优势,充分运用PPP、REITs等模式拓宽重大重点项目资金渠道。
优化服务环境
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我们希望能给企业营造有保障的金融环境,做企业的坚强后盾。”该负责人坚定地表示。
《措施》提出要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指导金融机构建立服务小微企业政策清单,优化信贷资源配置。用好“信易贷”“产融云”“银税互动”等各类线上金融服务平台,强化金融科技赋能,提升首贷户占比,拓宽小微企业客户覆盖面。
同时,为做好金融保险保障,《措施》明确强化保险风险保障水平,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优先处理受疫情影响出口企业的出险理赔。支持保险公司将意外险、疾病险、雇主责任险、巨灾保险等产品的保险责任扩展至新冠肺炎。
此外,为服务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根据《措施》,将推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提质扩面,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推动RCEP框架下跨境投融资业务合作,依托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深化银行和保险机构在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方面的合作,提升金融机构外汇衍生品服务能力,及时响应企业汇率避险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