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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营养学会发布了团体标准《预包装食品血糖生成指数标示规范》(T/CNSS 018-2023),该标准将于8月1日实施。这是国内首次制定预包装食品血糖生成指数(GI)的标示标准,为低GI食品的判定提供了依据,对解决低GI食品认证乱象及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有重大意义。

低GI食品标志

图片来源: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预包装食品血糖生成指数标示规范》适用于以下八类预包装食品:粮谷类制品(谷物及其制品、薯类及其制品、即食谷物、面包、饼干、糕点、冷冻米面制品、方便食品);豆类制品;水果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坚果和籽类、乳及乳制品、饮料类(固体饮料)及其他类(代餐食品),不适用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和保健食品。

标示低GI的预包装食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使用GI标示的食品应满足每份含有至少7.5克碳水化合物或碳水化合物占所有宏量营养素质量50%以上的食品,并能够供应一定的能量和营养素;(2)GI的测定应采用WS/T 652中规定的方法,并符合GI≤55的分类数值要求,进行GI测定的产品配方应与标示产品的配方及制作工艺一致;(3)营养素含量应符合团标规定,产品应含有足够的碳水化合物,能量适宜,饱和脂肪含量较低,钠含量适宜,可以提供膳食纤维(适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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