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29日介绍,我国将开展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试点工作,确定50个考核水体,分区分类开展水生态监测评价,2025年将开展第一次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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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态环境部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刘友宾介绍,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指标评分细则(试行)》,开展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试点工作。

记者从生态环境部了解到,当前,我国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水生态环境保护不平衡、不协调问题较为突出,部分河湖水生态系统严重失衡,蓝藻水华频发,生物多样性显著下降,水生态保护修复任务艰巨。在长江流域开展水生态考核试点,引导地方加快补齐水生态保护短板,对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刘友宾表示,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工作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聚焦水生态系统健康和生物多样性恢复,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在长江干流、主要支流、重点湖库确定了50个考核水体,分区分类开展水生态监测评价。

评分细则按河流、湖泊、水库进行分类评价。根据得分,将水生态综合评价分为优秀、良好和一般3个等级。2022至2024年在长江流域17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水生态考核试点,确定考核基数,2025年开展第一次考核。

据介绍,长江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2023年1至5月,长江经济带水质优良断面(Ⅰ-Ⅲ类)比例为94.0%,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长江干流国控断面连续3年全线达到Ⅱ类水质。

刘友宾表示,生态环境部将积极稳妥开展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试点,推动建立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机制,引导地方履行水生态保护责任,推动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原标题:我国将开展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试点工作

主编:罗再芳

校审:吕文霁

总值班:严一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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