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婚内出轨并与他人生育子女,法院这样判

男子张某与女子孙某在2012年结婚后育有一女一子,子女出生后主要由孙某抚养照顾。2020年10月,双方离婚。孙某认为张某在婚内出轨并与他人生育子女,未对婚生子女尽到抚养义务,要求张某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20万元,离婚经济补偿24万元。

庭审中,张某亦自认出轨、生子行为。法院审理认为,女方连续生育并曾全职在家抚养照顾两子女,在抚育子女方面负担较多义务;男方出轨行为给女方造成了严重精神损害。最终,判男子张某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离婚经济补偿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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