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支持产业振兴意见》共24条,从三大方面进一步提高产业项目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水平,全力支持我区产业振兴。
据悉,该《意见》是广西首个集成土地和矿产资源要素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内容涵盖之广、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在强化规划引领和空间保障方面,《意见》明确,要以抢抓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契机,在规划的空间、布局和结构安排上充分考虑工业用地和产业园区的发展定位和需求,留足合理的发展空间。同时,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鼓励产业集聚、增容扩容,引导产业项目集约高效利用资源。在国土空间规划批准生效前的过渡期,实行特殊管理政策,确保过渡期开工建设的重大产业项目及时解决合规性问题。
在加大产业项目用地用矿保障方面,《意见》提出“1+3”的土地要素保障机制,即通过配准增量、盘活存量、用好流量、提高效率几个方面共同发力增强土地要素供给能力;提出多途径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实施灵活的土地供应方式,探索实行“带产业项目”出让,鼓励混合用地供给,推进砂石土类矿产“净采矿权”出让,开展地热、矿泉水等矿产矿业权出让改革试点,优先保障重点产业发展所需矿产资源等多项“松绑+创新”的举措,进一步优化产业用地用矿配置方式,推动自然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在提升审批和服务效能方面,《意见》提出要持续深化用地用矿审批改革,实施“不动产登记+税务”改革,深化便企服务措施,实现审批流程更简、材料更少、时限更短、服务更优。同时,深入推进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攻坚突破“四个一”行动、建立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三方”联动保障机制、健全重大项目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等,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效能和监管水平。
《意见》还明确,产业支持政策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要求的第二、第三产业项目,不包括房地产业项目。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记者:唐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