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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监管
强服务
推进特殊食品和食盐规范经营
为进一步做好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监管工作,确保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近日,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了30余家特殊食品和食盐经营单位,现场检查、指导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
直击检查现场
执法人员主要针对经营单位特殊食品及食盐的标签标识、索票索证、仓储条件与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经查,部分经营单位存在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或药品混放,部分食盐合格检验报告未随货同行等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
市市场监管局要求,一是严格查验进货,特殊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或备案的信息必须一致;二是诚信经营,在销售特殊食品时坚决杜绝夸大宣传或声称功效、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销售;三是规范销售,要专区专柜销售,有符合规定的标识,做到合格检验报告随货同行;四是安全流转,食盐的标签、运输和装卸工具、仓储条件等要符合食品安全及卫生等相关标准规范,需查验每批次食盐检验报告后方可上架分类销售。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强监管,精进服务,指导经营者落实整改,规范特殊食品和食盐经营行为,进一步保障特殊食品和食盐市场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