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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贾珺)6月8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外公布第四批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北京南锣烤鱼店等5家单位因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被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管局等执法部门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当场给予警告。

典型案例包括北京南锣烤鱼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北京吉祥百惠超市(白小平)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北京韩丙林小吃店(韩丙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北京新建迟立超市(程宝新)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和北京祥福斋酒家第一分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东城区、昌平区、密云区、通州区和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北京南锣烤鱼店、北京吉祥百惠超市、北京韩丙林小吃店、北京新建迟立超市和北京祥福斋酒家第一分店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上述商家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上述行为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责令5家单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当场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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