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除食用植物油销售环节隐患,保障内蒙古食用植物油行业健康发展,近期,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清查销售环节食用植物油是否存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销售者采购食用植物油把关不严,批发企业进出货记录不全,无法确定食用植物油进货来源和销售去向,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的食用植物油销售者进货查验要求未能有效落实,尤其是散装油经营者存在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不全、销售无标签桶装油等问题,开展销售环节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专项工作。

严查准入,落实主体责任

督促全区各地食用植物油销售经营者严把市场准入关,从合规的企业或经销商采购食用植物油,严格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和查验责任,尤其是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销售者要严格查验并留存食用植物油的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散装油销售者需查验供货者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证以及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可溯源凭证的食用植物油、无标签桶装油禁止入场销售。食用植物油批发企业要建立并执行食品追溯制度,如实记录并保存食用植物油销售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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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清底数,加强监督检查

对全区食用植物油销售单位开展普查,逐一进行登记,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结合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根据抽检监测、监督检查、投诉举报等问题线索,深入排查销售领域食用植物油风险隐患,对于存在风险隐患的食用植物油销售经营者建立完善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逐项督促整改落实。

有的放矢,开展检验检测

结合年度抽检计划,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加强对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聚集区以及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农村地区产品的监督抽检,以乙基麦芽酚指标为重点抽检指标,有针对性地对发现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样。2022年以来,全区销售环节共抽检食用植物油1179批次,检验不合格8批次,不合格率为0.68%(未发现乙基麦芽酚项目不合格产品)。

加强宣传,拓展整治成果

在积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的同时,联合媒体深入一线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报道,把宣传和检查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检查和宣传,增强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营造公平竞争、秩序良好的市场环境,使专项检查工作深入人心。

截至目前,全区共有食用植物油销售者约2万家,以农村牧区、偏远地区、城乡接合部的销售者为重点,共对6172家食用植物销售者开展了监督检查(商场超市4022家,集贸市场销售者2973家,批发企业457家),其中农村牧区销售者3234家,检查发现存在风险隐患食用植物油销售者148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90份,立案查处2件。

来源:食品流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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