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市县两级监管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利用一周时间(4月14日至20日),对辖区内重点监管企业,包括2021年第四批、2022年第一批列入省局重点监管对象企业和3批次及以上抽检不合格的单位共计11家生产企业、2家小作坊(除1家生产企业和1家小作坊已注销资质外)全部组织开展了飞行检查。

此次检查,执法人员采取不提前通知,直奔现场的突击检查方式,对企业原料购进、生产过程控制、检验检测、存储保管等全过程进行了认真仔细检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64个,全部下达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执法人员对相关企业进行了责任约谈,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效规范了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

检查人员首先对相关企业不合格产品后处置情况及不合格原因分析、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逐项核实,结合各企业风险分析情况,重点检查了企业的原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检验室、留样室等场所,查看了企业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员工培训及考核、出厂检验、留样控制、贮存与交付等相关记录。从检查情况来看,各企业原有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较好,但不同程度存在厂区车间环境卫生差、地面积水、墙面地面装修材料脱落破损、更衣洗手消毒设备设施不能正常使用、防蝇防鼠措施不到位、生产设备局部老化坏损有锈蚀污渍情况、库房离地离墙、分类分区标识措施不到位、记录不全等问题。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详细记录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依法下达检查结论,由辖区监管部门针对问题下达书面责令改正要求和处理意见,并要求企业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意识,严格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全过程管控;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操作人员及检验人员的培训与考核,确保人员能按企业管理体系、相关制度和作业指导书规范操作,能有效实施产品过程追溯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对于检查中暴露的问题隐患,立即积极整改,落实措施、有效防范风险。同时,要求辖区监管人员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职能,对企业问题分类施治,督促整改,及时反馈处置信息,对问题整改不到位及反复出现的问题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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