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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重庆市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重大(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近期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印发。根据《细则》,单个重大项目、重点项目财政经费资助强度最高分别达到3000万元和500万元。
重大专项聚焦我市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注重发挥龙头企业主导和链主作用,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推动多方联动和资源汇聚,以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标志性重大战略成果产出为目标,突出科技创新的战略牵引、带动示范和支撑引领作用。每个重大专项由若干重大项目组成,每个重大项目财政经费资助强度为1000万—3000万元。
重点专项聚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突出重庆特色优势,关注未来技术产业发展需要,重点支持培育科技型企业和优秀人才团队,突出“创新性、引导性、集成性、应用性”。重点专项由若干重点项目组成,每个重点项目财政经费资助强度为100万—500万元。
记者注意到,重大(重点)专项注重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可以采取部门协同、市区(县)联动、政企联动等多种组织实施方式。经费投入可以采取财政资金全额投入、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联合投入、实施单位自主投入等多种形式。
重大(重点)项目可以结合实际采取公开竞争、定向委托(择优)、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方式遴选项目承担单位。《细则》还明确了项目立项后的过程管理制度,比如,重大(重点)项目管理全流程实行信息化记实管理,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通过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如实填报任务进展和经费使用进度等重要信息,相关进度进展信息纳入科研诚信监督。重大(重点)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服务机制。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将会同有关单位,根据重大(重点)项目实施需求,提供技术咨询、科技金融、人才引进、平台建设等综合服务。
《细则》对项目经费管理进行了改革,明确以创新研发为主的项目财政经费首次拨付一般不低于70%,以成果转化及应用示范为主的不低于50%。今年,我市拟组织实施人工智能、高端器件与芯片、生物医药等5个重大专项,以及新能源、新材料、生态环境、人口健康等8个重点专项,布局解决一批关键领域技术问题。
记者 张亦筑
编辑:陈怡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