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政法系统深入开展涉企业、涉信访、涉超期案件专项监督三年行动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振兴发展


(资料图)

本报记者黄岩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全省政法系统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公平正义,深入开展涉企业、涉信访、涉超期案件专项监督三年行动,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持续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为打好打赢新时代“辽沈战役”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8月15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政法系统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特别是全面深化涉企业、涉信访、涉超期案件专项监督三年行动的相关情况。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

聚焦“当下治”

以专项监督行动紧盯治理重点整改突出问题

专项监督行动是系统工程,点多线长面广,专业性强,做好这项工作需强化系统观念,推动政法系统各单位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全省政法系统在深入开展涉企业、涉信访、涉超期案件专项监督三年行动中,形成省委政法委统筹牵头、条线具体指导、政法单位主责推进的一体化工作机制。省市两级政法单位均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统筹条线指导、内部监督、核查处理等各项工作。截至目前,省专项监督行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7次赴有关地区和单位调研指导,召开2次领导小组会议,推动问题解决,部署工作开展。省专项监督办印发工作方案、制发指导手册、形成制度规则,召开5次工作推进会议、5次办公室主任会议和16次专题会议,组织完成对全省政法机关第一轮实地督导,通过召开推进调度会、举办辽宁政法机关助力营商环境建设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培训班、辽宁政法系统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暨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企业家座谈会等方式,广泛收集涉法诉求和问题线索,不断完善企业涉法权益保护。

专项监督突出一个“专”字,需要聚焦治理重点,紧盯突出问题,找准监督切口。全省政法系统全面开展涉企业、涉信访、涉超期案件自清自查。对相关问题线索,坚持统筹指导和条线指导相结合、个案指导和同类指导相结合,建立并完善《专项监督行动案件线索台账》《重点案件台账》,推动线索查办落实落细。更注重细化线索核查,规范线索交办转办程序,坚决杜绝自己的问题自己查,加强与举报人沟通反馈,及时跟进解决线索核查难点堵点问题。

为广辟线索来源,省、市均设立举报信箱,开通投诉举报平台,规范流程管理。

省专项监督办对原有法治化营商环境类问题、超一年未结案件、涉法涉诉信访件、扫黑除恶等有关存量线索进行认真梳理和筛查,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对每天收到的新增线索时时更新、动态管理。

据介绍,全省政法系统坚持问题未查清不办结、问题未解决到位不办结、责任人未处理到位不办结,确保每一条线索查深查透。目前,全省已转办、督办线索29624件,办结22714件,办结率76.67%。

推动“长久立”

以专项监督行动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效能

专项监督重在“惩”,关键在“改”,核心在“治”。全省政法系统坚持全环节攻坚整治顽瘴痼疾,聚焦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查、改、治、建”一体推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据介绍,各地组织专家对通过自查检查发现的、群众投诉问题突出的案件开展集中评查;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加强条线指导,必要时进行提级评查;对自查核查不力、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重点案件和线索由省委政法委组织专家进行异地交叉评查。截至目前,全省已开展案件评查4569件。

为做好以惩促“改”,全省政法系统坚持把依法依规惩治贯穿专项监督行动全过程,坚决整治腐败问题和作风顽疾。专项监督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处理处分政法干警300余人。全力推动惩戒调查核实,召开3次法官检察官惩戒工作会议,已对18名员额法官、3名员额检察官作出退额处理。

“改”是当下改,“治”需长久治。全省政法系统注重把阶段性整治和常态长效管理统一起来。法院系统狠抓超期案件清理,一年以上未结案件清结率达80.38%;检察系统深入开展检查核查,清理涉超期案件占总数的73.2%;公安机关压实涉企案件领导干部包保责任,挂牌督办案件办结率达62.84%;司法行政机关纵深推进行政复议质量提升专项活动,“容缺受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52件。同时,全省政法系统注重以典型案例为镜鉴,以案促改,筛选通报大连市法院妥善处置STX(大连)集团破产重整、大连金重(旅顺)重工执行和解等正面典型案例,以及一批破坏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负面典型案例,持续营造助商帮企浓厚氛围,释放有案必查的强烈信号。

据介绍,接下来全省政法系统将积极推进错案评议和纠错整改,深度剖析破坏营商环境、侵犯市场经营主体权益的典型案例,搞好调查研究,持续以建章立制促常效长治。同时强化监督管理,一体推动党委领导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上级机关业务监督、人民群众信访监督贯通融合、形成合力。在依法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方面,对发现的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追责问责;对认为确需予以惩戒的法官检察官,及时提出惩戒调查程序启动建议。在评查发现的问题案件方面,依法导入法律程序,确保每一个问题查深查透,每一条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坚决防止发生反弹,促进涉企业、涉信访、涉超期案件专项监督三年行动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责编:闫 尚审核:徐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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