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2月23日电 (记者孙红丽)国家药监局22日发布的《关于57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显示,在2022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北京市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红鑫龙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鑫龙染发膏(棕色)等57批次化妆品(含牙膏,下同)不符合规定。
具体来看,此次被检出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主要涉及染发膏、防晒霜、洗发水、护发霜、牙膏等,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成分比对、菌落总数、pH值等不符合规定,部分批次检出含量超过规定限值的苯基甲基吡唑啉酮、水杨酸等。
其中,根据《通告》,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市美度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度染发膏-金棕色(标示批号:MDE051305002),成分比对不符合规定。
(资料图片)
产品标签标示为北京华风时代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京卫本草防晒隔离乳 SPF30PA++(标示批号:JW220201),丁基甲氧基二苯甲酰基甲烷、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水杨酸乙基己酯不符合规定。
产品标签标示为生产方科玛化妆品(北京)有限公司、销售方纽西之谜(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纽西之谜美白防晒遮瑕BB霜(标示批号:2AC004B),pH值不符合规定。
产品标签标示为珠海希恩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蕾特恩祛痘菁华霜(标示批号:202104190101),水杨酸不符合规定。
产品标签标示为狮王口腔用品(广州)有限公司生产的町彩儿钻石口香牙膏(标示批号:2022.03.25),检出铜绿假单胞菌的同时,还存在菌落总数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据了解,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指示产品生产或流通过程中受污染程度,间接反映出化妆品生产加工或流通储存环节卫生状况的优劣。《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眼部化妆品、口唇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中菌落总数应≤500(CFU/g或CFU/ml),其他化妆品中菌落总数应≤1000(CFU/g或CFU/ml)。
铜绿假单胞菌原称绿脓杆菌,是一种常见的条件致病菌,潮湿的环境是其存在的重要条件。正常情况下一般不致病,当机体抵抗力低下时可能导致疾病的发生。《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化妆品中不得检出铜绿假单胞菌。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北京、上海、广东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57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附件:57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