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生猪价格大降,特别是6月份以后,不少养殖户出现亏损现象。

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做好生猪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提出8项生猪稳价保供措施,包括做好产能调控、加强临时收储、加大财政支持、推动产销对接、给予贴息贷款等,以此稳定生猪供需平衡,保障猪肉供给和市场价格平稳。

既防“肉贵伤民”,也防“肉贱伤农”

今年以来,因生猪产能加快恢复,进口猪肉增加,部分养殖企业压栏的超大肥猪集中出售,猪肉消费市场不旺等多重因素叠加,生猪价格大幅下跌。8月25日,农业部门公布的湖北猪价显示为14.2元/公斤,较年初下降六成左右。

政府加快恢复生猪产能的举措见效,老百姓吃上便宜肉。但是,一些问题出现:猪肉价格大幅下降,而养猪成本刚性上涨,不少养殖场(户)出现亏损。省农业农村厅的调查显示,到7月下旬,全省中小养殖户今年户均亏损2万元以上。

猪价陡降,原因何在?业内人士称,部分原因是价值规律正常作用结果,部分原因是去年全国养猪业产能急剧扩张。不仅是牧原、新希望、双汇等全国知名养猪企业扩张产能,许多房产企业也纷纷加入生猪产业。

业内人士接受湖北日报全媒记者采访时称,猪肉刚经历了上一轮的大涨,又出现大跌,其中有合理部分,但是如果超跌过长过凶,就会伤害产业发展。短期看似消费者买肉实惠了,但跌到一定程度,养殖场(户)赚不到钱,甚至不能保本,就会慢慢退出,如果控制不力,继而引起新一轮的价格上涨,最后受伤的还是消费者。市民想要吃到真正健康安全价稳的猪肉,一定要给予养殖场(户)合理的利润空间和利益保障。既要避免“肉贵伤民”,还要防止“肉贱伤农”。

7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释放生猪稳价保供信号,会议特别强调,“稳定财政、金融、用地等长效性支持政策,保护生猪养殖场(户)积极性。对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不得随意限贷、抽贷、断贷。不得违法违规扩大禁养区范围。”

政府出手,猪价跌势暂时遏制

为了积极应对下跌猪周期,近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生猪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提出保供稳价8条措施。其中包括增加收储、加强流通、金融扶持、加强疫病防控等一系列政策。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做好产销对接,稳定生猪生产,加强市场监测预警,积极指导规模养殖场(户)调优生猪结构,保障生猪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猪肉市场稳定供给。

政府有形之手让猪价暂时企稳。

“近期猪价跌势稳定一些了,还有一点回头。”宜昌养殖大户张先生告诉记者。

8月17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7月份以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合计挂牌收储5万吨中央冻猪肉储备,并指导各地同步收储,稳定市场预期。目前,生猪价格过快下跌的势头已得到有效遏制,生猪价格出现明显反弹。

“‘省八条’是及时雨,对稳产保供有重要意义。”省生猪养殖协会会长雷贤忠说,“我们既不希望大涨,也不希望大跌,生猪价格在合理范围内波动,企业有合理的利润,消费者能够吃到相对便宜的猪肉。”

业内人士称,当前,我国生猪产能恢复成果并不稳定,生猪供应能力还比较脆弱。一方面,非洲猪瘟防控压力仍然较大,疫情对生猪产能的冲击随时可能出现。另一方面,9月后,全国高校陆续开学,新学期开始,高校食堂采购会有所提高;同时,三季度后期,我国即将进入传统的节日期,从历史经验看,中秋、国庆和元旦等节日都会提振居民消费,小长假会带来百姓出行的增加,餐饮行业形势好转,要防止供需形势反转。

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称,要防止生猪养殖业深跌,首先要保能繁母猪,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同时,我省也需加快建立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谨防出现新一轮猪价大起大落。目前,猪肉已经列入期货范畴,各地养殖企业应当借助这些新的市场手段,规避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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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生猪保供稳价主要措施

把握“猪周期”的市场规律,全省生猪存栏和能繁母猪存栏要分别稳定在2400万-2600万头和230万-250万头,对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进行备案管理,强化生猪产能区间调控。

推进标准化养殖,引导养殖场(户)加快转型升级。继续抓好新建扩建猪场项目建设和老旧猪场改造升级。建立生猪行业信息和猪肉市场信息监测发布平台,及时发布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等信息,引导养殖户合理规划生产节奏。

做好猪肉储备临时收储,督促未完成常规储备任务的黄石、黄冈、襄阳填平补齐猪肉储备任务。省级储备依据预警分级情况,必要时在常规储备基础上适当增加临时储备。通过启动收储托市,释放信号,稳定预期,推动猪价企稳。

支持年屠宰量超过15万头、具备猪肉冷藏储存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屠宰企业开展短期(7-10月份)冻猪肉商业储备,全省储备冻猪肉不超过3000吨。对屠宰企业短期商业储备的冻猪肉,参照《湖北省储备肉管理办法》的标准,省财政给予39元/头的一次性电费和公检补贴。

加强与重庆、广东、江苏、浙江等生猪主销区衔接,为养殖场(户)“点对点”跨省调运生猪和猪肉产品,及时提供市场信息,检验检疫、运输通道等服务,帮助养殖场(户)扩宽市场销售渠道。支持屠宰企业兼并重组和改造升级。支持肉制品加工企业引进精深加工设备,开发猪肉精深加工新产品,以全产业链发展熨平“猪周期”带来的市场波动。

加大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规模养殖场(户)的信贷支持力度。对养殖场(户)在2021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按每头猪500元-1000元额度新申请用于生产的流动资金贷款,按照《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鄂财农发〔2021〕18号),省财政按不超过年贴息率2%的比例给予半年期贷款贴息支持。

继续落实好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稳定生猪生产的17条政策措施和省政府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有效防止生猪生产出现大起大落。

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加快推进36个省际公路动物防检指定通道、92个兽医实验室等基础条件建设,提升防疫堵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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