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可追溯体系是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的重要手段。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可强化农产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发挥农产品质量信用机制有助于实现农业经营主体优胜劣汰。我国正大力推进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下,部分地区又探索建立了农产品“合格证+追溯”机制。新形势下引入信用机制,构建“合格证+追溯+信用”的“三位一体”格局,可更好地发挥农产品安全组合监管效能,这也是当前亟需的一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思路。作者对上海市探索应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机制状况进行了调查,并提出了建议。
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推进情况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委分别建设食品追溯管理系统,并汇集到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形成1+X食品安全信息管理模式,总体建设水平在国内处于先进行列,已积累诸多经验。近年来,上海浦东新区进一步探索应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机制、将信用机制付诸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践,形成了具有创新意义的农产品安全监管经验并已在上海全市逐步推广应用。具体做法:一是探索应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机制。目前,浦东新区已有多家大型合作社参与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并鼓励小农户参与试行。合作社通过浦东新区农业生产管理系统,开具“浦东新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证上还附有产品二维码,消费者可扫码查看产品介绍、农事操作、检测情况等信息。二是将信用机制付诸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践。一方面,以农用地GIS信息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信息共享为基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通过综合评价,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分级(包括A、B、C三级)和分类监管。另一方面,依据信用评级结果,农业部门实施动态分类监管,实现精细化管理。
上海探索应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机制、将信用机制付诸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践,但在与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信用机制的有效结合上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合格证制度、信用机制还未完全融合,未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组合监管效能;二是农产品可追溯系统多样且难以实现消费终端追溯查询,导致农业经营主体与消费者缺乏参与动力。
建立完善农产品“合格证+追溯+信用”机制的建议
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综合效能,应进一步深化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与完善农产品“合格证+追溯+信用”机制,并在全国范围推广,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加快农产品“合格证+追溯+信用”机制顶层设计,构建“三位一体”监管新格局。一是建立“合格证+追溯+信用”机制,就是对农产品种植、包装加工、仓储、销售等生产全程的质量信息以及农业经营主体质量安全信用评价信息进行跟踪、记录,并可实现包括农产品合格证在内的质量安全信息和农业经营主体质量信用等级信息的追溯查询。二是构建一套农业经营主体质量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将农业生产主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质量认证、监督检查等相关信息纳入评价体系与追溯系统平台数据库管理,建立一个动态评价体系,不定期更新评价结果。其中,质量安全信用等级可分为“优、良、一般、差”4个水平,对不同等级给予分级管理,高质量信用等级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强化服务,在申报农业项目、享受惠农政策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低质量信用等级要给予重点督查检测,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三是全面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鼓励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产品开展自检,委托第三方抽样检测,并将相关信息附载于合格证,同时,合格证还可以附有产品二维码,该二维码基于农产品追溯系统,购买者可扫码查看产品介绍、农事操作、检测情况、农业经营主体质量安全信用等级等信息,实现从田头到餐桌全程溯源。
多模式、多路径加快农产品“合格证+追溯+信用”机制实现,充分发挥“三位一体”组合监管效能。一是实现市农业农村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委等相关政府部门各自食品可追溯系统之间,以及市农业农村委内部农产品可追溯系统之间录入数据的标准统一与衔接共享,尤其是打通农产品产业链各环节数据衔接与共享障碍,由一个政府部门牵头推进农产品“合格证+追溯+信用”机制建设。二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农产品经营主体试点探索建设双向溯源农产品可追溯体系,既可追溯查询到农产品生产源头,又可追溯到农产品消费流向,在原有农产品可追溯系统基础上增加消费流向模块,并采取红包、积分等激励形式促使下一级购销商或消费者通过微信扫码查询农产品溯源信息,与此同时也可实现对农产品消费流向的跟踪记录。三是推广“一品一码”追溯查询模式,即在产品标签上打印追溯信息二维码,消费者在购买之前就可通过扫码查询到农产品生产信息、合格证信息、经营主体质量信用信息等,可充分维护消费者知情权。四是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法规标准为依据,以现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系统为基础,融合信息化监管的需要,做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衔接,把分散的信息呈现在统一的平台上,有效对接农产品生产环节与市场流通环节的信息管理,涵盖产地环境管理、投入品管理、生产记录管理到储运包装、标签标识等各环节。五是鼓励全市范围推进同一大类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成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并积极主动对接盒马鲜生、叮咚买菜等网络平台,有助于实现地产农产品优质优价的同时,更能倒逼农业经营主体按照统一标准和规范执行网络平台的追溯要求。
完善体制机制与政策保障,实施奖惩和宣传策略。一是建议不同相关政府部门之间建立定期会晤制度,重点围绕“合格证+追溯+信用”机制的数据衔接、共享、监管等问题开展协作。二是鼓励各主体规范生产,切实落实追溯主体责任。鼓励支持农业经营主体探索适合自身特点的追溯模式,尤其是对追溯广度和精度更高的经营主体给予奖励,并在追溯系统平台对外查询中予以体现,以便更好实现企业市场声誉的提高。开展农产品追溯信息平台生产信息录入、运行和维护的培训。三是对生产企业及合作社实施农产品可追溯财政补贴。对在平台上主动上传信息的企业、合作社及散户进行奖补、产品宣传和推介。对主动积极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采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产品开展自检的农业经营主体,给予适当补贴奖励。在各涉农区开展“合格证+追溯+信用”机制区域试点创建,以项目形式支持不同主体推进“合格证+追溯+信用”机制,将其纳入各区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考核。四是组建一支由种养经营主体代表、行业专家组成的新队伍,以社会监督员的身份参与信用评价工作,一方面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听取多方意见,让诚信评级结果更加公正、公平、真实,另一方面作为监管部门和监管对象之间的桥梁,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五是动员社会力量,构建社会共治格局。通过新闻媒体等平台加强对农产品可追溯体系的宣传报道,提高市民对农产品可追溯体系的认识,尤其是对追溯标识码的了解和敏感度,提升消费者追溯码查询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