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公布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其中黄山市屯溪区重庆莽子火锅店因使用废弃油脂制作底料,牟取暴利,涉案火锅店被责令暂停营业,案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这是继去年小龙坎火锅被爆使用“地沟油”上热搜后,又一火锅店因“地沟油”被查处。
业内人士认为,应加大监管和严查,从全链条打击“地沟油”,同时在行业内部形成敬畏和自律,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地沟油”重返餐桌。
“地沟油”再现 又一火锅店被查
据了解,2020年4月7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安排执法人员对屯溪区重庆莽子火锅店进行突击检查。经查,该火锅店涉嫌使用回收火锅底料再次加工制作成底料,供消费者食用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扣押了5桶火锅底料及过滤器等相关物品,责令火锅店暂停营业,并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9月28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检察院以陈某晶等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4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火锅店使用“地沟油”乱象频出
记者梳理发现,火锅行业使用“地沟油”的问题近年频“爆雷”,多个火锅店被查处,其中知名火锅品牌小龙坎曾因“地沟油”问题登上热搜。2020年7月16日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报道,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一则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显示,小龙坎在榆林的一家加盟门店两年间用“地沟油”制成火锅锅底,销售给顾客食用,涉案“地沟油”2吨多。
另据媒体2018年报道,小龙坎位于长春、哈尔滨、南昌等3家门店被曝出“老油”反复使用等问题。
2018年5月至2019年1月,四川犍为县的古今天下火锅店使用废弃油脂熬制火锅底油,店主雷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万元,参与“地沟油”火锅制作的员工也均获刑。
2017年11月17日,在贵州遵义市播州区开设熊居林重庆老火锅店的汪某将废弃油脂加工成食用油,再添加至火锅汤料中给顾客食用,后被遵义市播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
2017年3月,浙江诸暨的2家“网红”火锅店川谱串串香、幺妹火锅店的老板因违法使用“地沟油”,被当地检察院批捕。
2016年报道,瑞安市食安办通报渝味晓宇火锅、柒口锅成都火锅、千椒百味火锅、重庆名将火锅店、阿云重庆老火锅、塘下重庆八旺串串香火锅、塘下朝天门火锅、塘下重庆老火锅(鑫渝火锅)8家火锅店涉嫌非法使用“地沟油”,24名涉案者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在业界火锅店以“老油”为“地沟油”打马虎眼,已经成了某些商家公然的“潜规则”。此前,有火锅行业从业者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一般的红油锅底成本在十几元,相比于动辄几十元锅底售价,稍微“动点心思”这里面就会有丰厚的利润。
业内:须全链条打击“地沟油”
商家为了牟取暴利,使用废弃油脂制作火锅底料,严重损害了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012年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对“地沟油”犯罪的定罪量刑,要求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食品安全领域的适用。对具有累犯、前科、共同犯罪的主犯、集团犯罪的首要分子等情节,以及犯罪数额巨大、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分子,依法严惩,罪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
然而,即便在司法严惩“地沟油”的情况下,此类行为仍屡禁不止,北京嘉善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常亮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根本原因在于不良商家受到利益的驱使。“‘地沟油’并不像普通食品添加剂容易被检测,外观和成分具有极高的违法隐蔽性。在利益驱使下,一些商家就会铤而走险。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大监管和严查,有条件的餐饮企业也可自建无害化处理设施,对‘地沟油’进行无害化处理。”
业内认为,很多“地沟油”事件不是一人所为,必须全链条打击,参与者都应一律严惩。行业内部形成敬畏和自律,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地沟油”重返餐桌。
此外,有食品安全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在就餐时注意辨别“地沟油”,从油的透明度和沉淀物进行判断。纯净的植物油是透明状的,“地沟油”在提炼过程中混入了碱脂、蜡质、杂质等物,透明度会下降,锅底也容易出现沉淀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