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消息,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发布《关于做好餐饮服务单位提供公筷公勺服务执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提供公筷公勺服务要求的宣传和培训。

《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0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八十三条明确了餐饮服务单位应当提供公筷公勺服务的责任和义务,并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

上述《通知》强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将餐饮单位提供公筷公勺服务纳入日常执法内容。对于不符合的餐饮单位,记录执法事项,作为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定范围,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执照《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开展监督执法工作,对餐饮单位未提供公筷公勺服务的,予以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警告。

同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筷子、汤勺等餐饮具监督检查和抽检。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餐饮服务单位,因餐饮具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单位,要依法予以查处。

据悉,《餐饮服务量化分级评定规范》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指导,中国烹饪协会等单位起草,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基础上,引入餐饮服务品质提升,增加了对用餐环境、菜品质量、服务质量多方面的要求。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公众卫生健康观念正在发生改变,使用公筷公勺、文明就餐逐渐成为共识。各地政府也相继制定政策,推广普及公筷公勺制。

2020年6月1日起,《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明确了餐饮服务企业应当配备公筷公勺,有条件的应当推行分餐制,引导消费者文明健康就餐。

据媒体报道,同年5月,浙江衢州江山市市场监管局对一饭店未配备公筷公勺,又没提供分餐服务行为作出50元罚款,系全国首张此类事件罚单。

中国烹饪协会在《2020年中国餐饮市场分析及前景预测》中指出,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引发了社会对餐桌文明的注意。餐饮行业应提倡、支持、践行分餐制,提供公筷公勺,为消费者分餐提供必要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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