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将佩戴口罩这一行业规范变成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上岗的法定义务。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个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专项立法,于2月1日起施行。

根据这一规定,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餐饮经营主体应当为本单位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提供口罩,督促佩戴,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或者悬挂本规定,同时将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行业协会监督以及媒体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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