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产业发展专责小组下发通知,进一步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力争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产业基地(园)在脱贫村带动全村2014—2020年脱贫户(含监测对象)30%以上劳动力,到2022年底全区每个脱贫村至少有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有效运转,带动农户发展产业。

在培育壮大联农带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从“特”和“优”出发,引进和培育联农带农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制定财政帮扶、品牌建设、奖补政策、信贷优先、保险支持、用地统筹、科技服务七项优先支持措施,做大做强市场主体,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

在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方面,根据脱贫户、监测对象自身条件及脱贫地区实际需求,积极引导各类涉农经营主体将脱贫户、监测对象组织起来,抱团增实力、抱团闯市场;并通过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订单收购、代种代养、入股分红、土地流转、务工优先、服务联结、培训服务指导8项带动举措,合理确定脱贫户、监测对象、村级集体经济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利益分配方式和联结模式,让脱贫群众更多分享产业发展各环节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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