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借款人及相关部门应理性对待“提前还贷”
岁末年初之际,不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加快提前偿还贷款,掀起一波提前还贷热潮。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商业银行、借款人及相关部门应理性对待,并采取合理措施加以缓解,进一步稳定居民信心和预期。
在银行信贷中,提前还款本是一种较为常见的行为。借款人出于自身资金安排考虑提前还款,可以减少利息支出;银行出于风险管理需要,在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也可能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不过近期的“提前还款热”,主要动因在于借款人。近年来,受经济下行和疫情反复等多重冲击,部分居民收入不稳定性增大,对未来预期不明朗。部分借款人试图通过全部或部分提前还款来减轻还贷压力,降低住房消费负担。
与此同时,2022年以来,我国金融市场波动加剧,股票、基金等价格下行,一贯稳健的银行理财产品出现“破净”。在这种情况下,普通居民投资风险偏好趋向保守,将原来用于投资的部分资金用于提前还款。央行2022年四季度城镇储户问卷调查结果表明,倾向于“更多储蓄”的居民占61.8%,比上季增加3.7个百分点;倾向于“更多投资”的居民比上季减少。此外,部分存量住房贷款利率偏高,也是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原因之一。2020年以来发放的部分住房贷款利率在6%以上,尽管2022年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降3次,但部分存量房贷利率仍然高于目前约4.3%的平均房贷利率。
由于新增住房贷款申请量下降明显,借款人提前偿还住房贷款行为增多,少数银行采取收取违约金、补偿金等形式增加提前还款成本;多数银行以提前预约、长时间轮候等为手段,试图降低或推迟提前还款压力。
从法律上讲,提前还款是对原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或金额的变更,的确需要借款人与银行协商一致。但近年来,国家和金融管理部门多次要求银行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与服务,切实为企业和个人纾困解难,降低实体经济综合融资成本和个人消费信贷负担。商业银行应立足长远,提升服务,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等方式,为客户提前还贷提供便利。部分收取提前还贷“补偿金”“违约金”的银行,可进一步转变观念,展现出商业银行的应有作为与担当,更好服务社会。
对个人来说,判断是否需要提前偿还个人贷款,最直接的方式是看投资收益是否可以覆盖贷款利息。如果投资收益率高于贷款利率,则考虑将资金更多用于投资;反之则可以考虑部分或全部偿还贷款。当然,还需要为日常生活支出与未来养老、医疗等留足资金。扎堆提前还贷并不可取。
从还款方式看,一般来说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前期偿还本金多、利息少,相比来说提前还款会更划算一点;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前期偿还利息多、本金少,如果还款已过一半,其实可以不考虑提前还款。另外,如果是公积金贷款,由于利率显著低于市场上一般贷款的利率,也可以不用考虑提前还款。2023年,随着我国宏观经济恢复回暖,资本市场上升概率较大,而贷款利率还有下行可能,后续提前还贷需要慎重考虑。
当前,部分存量房贷与新增房贷之间的利差过大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建议相关部门加快出台相关举措,引导银行适度降低存量房贷利率,逐步缩窄存量房贷与新增房贷之间的利差,进一步降低住房消费者的负担,有效解决居民扎堆提前还款及违规“转贷”等问题。可加快引导5年期以上LPR下降,继续降低新增和存量住房贷款利率,减轻居民住房消费负担。
考虑到2023年宏观经济企稳回升和房地产市场回暖,下一阶段提前还贷热潮或将趋于平缓。当然,稳定居民信心和预期、减缓提前还贷还有更重要和深远的意义。2022年12月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住房贷款提前还款行为,引导居民将储蓄转化为消费和投资,将为恢复和扩大消费、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复苏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