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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发布《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开展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2023年12月底前,重庆依托重庆市医学影像云中心推进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间检查资料的互联互通互认,实现全市医学影像数据云端汇集、线上质控、结果互认、资料共享,助推川渝两地跨区域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

根据《通知》,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项目共67项,包括X线33项、CT20项、MR14项。互认的医学影像检查结果应做到检查规范、部位正确、序列完整、图像清晰、达到诊断要求(具有时效性),患者基本信息和检查时间准确,检查报告符合医疗文书书写规范,字迹清楚、病变相关测量数据准确。

其中,同级医疗机构间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予以互认,下级医疗机构对上级医疗机构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予以认可,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对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予以互认。

在保证医疗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医疗机构对近期(一般3个月内)规范完整的医学影像检查结果,在符合互认条件、满足诊疗需要的前提下,遵照互认项目和适用范围原则上予以认可,不再进行重复检查。

据上游新闻

编辑:陈怡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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