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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8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修改了《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实施规则》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修改【附表5】每日营养成分标准值,新增亚麻酸、α-亚麻酸、EPA和DHA之和的每日营养成分标准值;明确计算违规次数的起算点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日期和处罚后再次发现同一违法行为的日期;明确规定注册为食品追溯管理的食品的生产、加工或销售企业,可减轻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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