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糕上用“超级飞侠”形象,被索赔12万元!法院判了

“每时每刻,准时送达!”每当有困难,“超级飞侠”便会前来帮忙!动画片《超级飞侠》深受广大小朋友喜爱,乐迪、小爱等形象深入人心。这些卡通形象虽可爱,然而,随意使用小心侵权!这不,广州一家甜品店就因为在蛋糕上使用了“超级飞侠”形象,被索赔12万元。

《超级飞侠》是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飞公司”)打造的一部儿童动画作品,其中多种卡通形象经动画片的推广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2013年,奥飞公司将该动画片中的部分角色形象申请办理了美术作品的版权登记。

2020年1月,奥飞公司代理人与公证员一同来到广州市内某甜品店,在店内支付128元订购了一个“小飞侠”生日蛋糕,并在第二天到该店领取蛋糕和其他配件。公证员对该购物过程进行了公证并出具了公证书。据公证书后附照片显示,蛋糕预订单上记载“小飞侠生日蛋糕128元”,购买的蛋糕上有两个飞机机器人造型玩具以及带有飞机机器人造型图案的蛋糕围边。

奥飞公司对涉案的四个飞机机器人著作权分别向法院提起四宗诉讼,请求判令该甜品店立即停止侵犯其《玩具─Dizzy(机器人形态)》等美术作品著作权的行为,并要求被告就每一个飞机机器人的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

甜品店辩称,被控侵权产品即飞机机器人造型玩具及蛋糕围边是他们在网上购买后用在蛋糕上,只用于点缀蛋糕,并不是出售该玩具获利,产生经济利益也不多。

荔湾法院判令,甜品店立即停止侵犯奥飞公司《玩具─Dizzy(机器人形态)》等美术作品著作权的行为,并就四宗案件赔偿奥飞公司经济损失(含维权合理费用)合计1万余元。

法院:构成侵犯发行权,酌情认定赔偿数额

荔湾法院认为,奥飞公司主张权利的《玩具─Dizzy(机器人形态)》等具有独创性,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美术作品。

经比对,甜品店销售的涉案蛋糕围边及配件上使用的机器人图案与涉案作品在整体造型、视觉效果上基本相同,构成实质性相似。甜品店销售的涉案蛋糕所附带的相关配件,未经权利人授权许可使用,甜品店该行为属于向相关公众提供涉案作品复制件的行为,侵犯了奥飞公司对涉案作品享有的发行权,依法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关于赔偿数额的确定问题。鉴于奥飞公司没有提供因被侵权所遭受损失、甜品店侵权违法所得及权利使用费的证据,综合考虑涉案美术作品的类型、作品的形象、受众、作品的知名度、影响力以及侵权行为的性质、主观过错程度、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合理费用,针对甜品店销售行为共提起四宗诉讼等因素,判令甜品店共向奥飞公司赔偿损失1万余元(含合理维权费用)。

法官说法:商事主体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重视知识产权的审查保护

经办法官指出,在蛋糕店里,配有卡通玩具的生日蛋糕是最常见也是最受小朋友欢迎的蛋糕。打开盒子,看到用自己喜爱的卡通玩具或形象来装饰的生日蛋糕,是每个过生日的小朋友最惊喜和高兴的事情。配卡通玩具的蛋糕既可以提高蛋糕的销量,又可以提高蛋糕的售价。

但是,如果蛋糕店为了节省成本,不用“正品”玩具,而是用没有合法来源的侵权卡通玩具或形象装饰蛋糕进行销售,也可能构成侵权。

卡通形象为动漫产业的基础和核心,具有独创性的卡通形象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未经著作权人授权,在商品上印制卡通形象,或直接将卡通形象做成玩具,或将卡通产品作为另一个产品的一部分进行售卖,往往也构成对著作权人复制权、发行权的侵害。

每一个商事主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都要重视相关知识产权的审查、保护,在重视产品质量的同时,也要严格审查产品及产品构件知识产权授权许可手续的完备性,否则也可能要承担侵权民事责任乃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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